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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统计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6-09-02 16:29:00          编辑: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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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辽宁省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辽宁省统计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5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5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5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辽宁省统计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辽宁省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基本统计制度、统计标准和统计指标体系,组织领导和协调全省统计工作,制定全省统计发展规划、基本统计制度,起草统计方面的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草案,制定统计部门规范性文件,依法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查处统计违法行为,指导全省统计工作。

 

  (二)建立健全全省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省及各市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省投入产出调查制度,核算全省及各市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和指导全省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组织实施全省人口、经济、农业等国情国力普查和重大专项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省情省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行业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省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省性基本统计数据,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省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对全省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监督。

 

  (六)管理全省各地区、各部门的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和基层统计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并组织实施,审批涉外调查机构资格和涉外调查项目,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七)协助管理省辖市统计局正副局长任免工作,指导全省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省统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考试、评审和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

 

  (八)建立并管理全省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制定各地区、各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各地区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九)收集和整理省外统计数据,组织实施与国外、港澳台地区、省际间统计资料交换和统计交流合作项目。

 

  (十)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辽宁省统计局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辽宁省统计局机关

 

  2.辽宁省统计局调查队

 

  3.辽宁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

 

  4.辽宁省统计数据中心

 

  5.辽宁省统计科学研究所

 

  6.辽宁省统计局教育与从业资格管理中心

 

  7.辽宁省统计局资料中心

 

  8.辽宁省普查中心

 

  9.辽宁省统计局沈阳市调查队

 

  10.辽宁省统计局沈阳市于洪区调查队

 

  11.辽宁省统计局沈阳市沈北新区调查队

 

  12.辽宁省统计局沈阳市苏家屯区调查队

 

  13.辽宁省统计局康平县调查队

 

  14.辽宁省统计局大连市调查队

 

  15.辽宁省统计局长海县调查队

 

  16.辽宁省统计局鞍山市调查队

 

  17.辽宁省统计局岫岩满族自治县调查队

 

  18.辽宁省统计局抚顺市调查队

 

  19.辽宁省统计局新宾满族自治县调查队

 

  20.辽宁省统计局抚顺县调查队

 

  21.辽宁省统计局本溪市调查队

 

  22.辽宁省统计局桓仁县调查队

 

  23.辽宁省统计局丹东市调查队

 

  24.辽宁省统计局宽甸县调查队

 

  25.辽宁省统计局锦州市调查队

 

  26.辽宁省统计局凌海市调查队

 

  27.辽宁省统计局义县调查队

 

  28.辽宁省统计局营口市调查队

 

  29.辽宁省统计局盖州市调查队

 

  30.辽宁省统计局阜新市调查队

 

  31.辽宁省统计局彰武县调查队

 

  32.辽宁省统计局辽阳市调查队

 

  33.辽宁省统计局灯塔市调查队

 

  34.辽宁省统计局铁岭市调查队

 

  35.辽宁省统计局调兵山市调查队

 

  36.辽宁省统计局铁岭县调查队

 

  37.辽宁省统计局西丰县调查队

 

  38.辽宁省统计局朝阳市调查队

 

  39.辽宁省统计局北票市调查队

 

  40.辽宁省统计局凌源市调查队

 

  41.辽宁省统计局盘锦市调查队

 

  42.辽宁省统计局盘山县调查队

 

  43.辽宁省统计局大洼县调查队

 

  44.辽宁省统计局葫芦岛市调查队

 

  45.辽宁省统计局葫芦岛连山区调查队

 

  46.辽宁省统计局兴城市调查队

 

  47.辽宁省统计局建昌县调查队

 

  第二部分  辽宁省统计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  辽宁省统计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9883.93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8872.48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872.4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1011.45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3356.15万元,主要是财政拨款结转。

 

  (二)支出总计10554.01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6904.15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439.1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74.2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95.1万元。

 

  2.项目支出3649.86万元,主要包括全国第三次经济普查、服务业统计调查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2686.07万元

 

  主要是财政拨款结转形成的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辽宁省统计局2015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655.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51.87万元,项目支出2803.29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655.16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746.38万元,科学技术支出3.6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83.45万元,医疗卫生支出325.4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6.24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746.38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4451.04万元,主要是工资、差旅费等支出。

 

  (2)专项统计业务872.05万元,主要是服务业统计、劳动力调查等支出。

 

  (3)统计管理99.78万元,主要是机房运维费、职称考试等支出。

 

  (4)专项普查活动612.09万元,主要是全国第三次经济普查等支出。

 

  (5)统计抽样调查8.29万元,主要是生产价格调查等支出。

 

  (6)事业运行495.72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工资等支出。

 

  (7)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1207.41万元,主要是办公用房搬迁经费等支出。

 

  2.科学技术支出3.67万元,包括: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3.67万元,主要是科技统计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83.45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186.87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等支出。

 

  (2)事业单位离退休96.58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等支出。

 

  4.医疗卫生支出325.43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280.97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人员医疗保险等支出。

 

  (2)事业单位医疗44.46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人员医疗保险等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296.24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296.24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52.7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16.62万元,公务接待费9.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6.97万元。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4年减少80万元,下降34.3%,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用车管理。

 

  1.因公出国(境)费16.62万元,主要用于国家统计局组织的国外培训等,2015年参加出国(境)团组3个,累计3人次。

 

  2.公务接待费9.1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考察,2015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154批次,840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6.9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6.97万元。2015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1辆,车改后剩余7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统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60.32万元,比2014年增加30.63万元,增长3.3%,主要原因是更换办公楼电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5年统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23.0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26.4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4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87.1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03.7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23.1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1%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1231,统计局共有车辆21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1台。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配合省统计局对2015年度辽宁省1%人口调查项目实施了重点评价,评价项目金额952万元,其中:辽宁省1%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96,评价等级为优;辽宁省服务业统计调查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95,评价等级为优;辽宁省劳动力调查调查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95,评价等级为优。绩效评价具体情况已于本网站公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8.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9.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